2013年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招聘公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简称“海研会”)是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从事涉台法律问题研究和两岸法学交流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促进涉台法律问题研究和组织两岸法学交流,服务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最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海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因工作需要,海研会现面向各高校及社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法学交流岗位2名。
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大陆法学法律工作者赴台交流、考察;组织接待台湾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来大陆参访、考察、研修;组织两岸法学专题学术研讨会、专家讲座会;海研会秘书处相关行政工作等。
2、法学研究岗位1名。
工作内容包括参与和组织涉台法学研究;采编涉台法学法制发展信息动态;涉台法学研究资料库和网站管理;海研会秘书处相关行政工作等。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有志于从事涉台法学研究和两岸法学交流。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3、具有应届(2013年毕业)和往届全日制大学法学专业或者涉台研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同等条件下,具备涉台法学研究成果、赴台交流学习经历,或具备宪法、法理、国际法、刑法专业背景者优先。
4、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户籍所在地不限(本会无法解决工作人员北京落户)。
三、应聘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请将身份证件、户口本(具备北京户籍者)、相关资格证书、专业研究成果(可选择由自己撰写的最满意的一篇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寄送或者发电子邮件至海研会秘书处。
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海研会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自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法学会办公楼3102室海研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传真:010-66180860
电子邮箱地址:larats@126.com
(请注明“应聘资料”。以邮寄送达应聘资料者请采用普通EMS投递。)
五、应聘过程
海研会将通过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简历筛选结果及具体笔试安排将在中国法学会机关网公布,符合资格者参与笔试、面试者还将由海研会秘书处通过电话或者电邮通知确认。
应聘者一经录用即与海研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经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海研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安排在我会实习,待遇从优,毕业后再正式聘用。
特此公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3月5日
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 聘 人 员 报 名 登 记 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上传照片处
性 别
出 生年 月
学历
全日制
民 族
原籍所在 地
在 职
学 习
现户籍所在地
毕 业 学 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个人兴趣及爱好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简 历
(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自高中填起)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对所报单位和岗位的认识(1000字以内,可附页)
学术成果
请注明所发表论文、专著的相关信息。如可能,请提供一篇自己撰写的最满意的论文作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