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时间:2013-03-11 13:58:36
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成立于1988年,旨在推广香港与内地法律法律教育,增进两地法律交流。该会曾于1998、2000、2001、2009和2012年举办内地法律学生到港交流。今年暑假将继续举办。特就交流报名事项说明如下:
1、内容:听课、座谈、拜访及观光等
(拜访暂定:司法机构/仲裁中心/廉政公署/社会福利署/香港律师会等)
2、报名对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及非毕业班研究生。今年我院有10个名额。
3、费用:在港的餐费、交通费及参观访问等,由基金会负责;往返路费、在港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由参加者自行负担
4、访问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8月3日
5、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3月15日(周五)16:00前
6、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于2013年3月15日(周五)16点前提交至法学院团委(主楼107),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 zdfxyxgb@zju.edu.cn
报名提交材料:
1) 暑期赴香港交流学生报名表
2) 个人简历
备注:活动完成后,7天内每位同学需提交1份个人报告(约1000字)
主办机构并非香港旅行社,只负责安排在香港交流及参观机会,不会提供任何保险及一切因病痛、意外、医疗及参与任何活动引起之任何医疗费用及赔偿。参加者必须按自己需要购买保险。
光华法学院团委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科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科
光华法学院外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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