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伟军
葛伟军,浙江宁海人。现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商法(公司法、信托法等)、国际商法等。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长期进修生同学会理事、杨浦区重大合同法律风险评估特约咨询员。
1993年到199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到2001年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选修公司法与公司融资、国际货物买卖、国际商事诉讼、WTO等课程,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到2005年受国家科技部委派、在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资助下,就读于日本九州大学大学院法学府,研究课题为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保护,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6年为专职律师,具有多年公司法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
2010年1月至12月在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挂职锻炼,任职副主任。2011年5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JM教育中心副主任。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获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的录取,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
代表性科研成果:
2012年 英国2006年公司法(2012年修订译本)》,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专译著)《论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之行使障碍及对策――对我国<公司法>第75条的评析》,载《证券导刊》2012年5月号第6卷,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一作者)《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增订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主编)《英国信托法:成文法汇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专译著)“Prohibition of Financial Assistance under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A Possible Model for Chinese Company Law”, in “Peking University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Vol. 3
2011年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法学视角解读国有企业改革》,载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编:《学术视野下关于中国实情的沉潜思考》,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论最低资本与揭开公司面纱――兼谈对法复[1994]4号、法释[2001]8号及法释[2011]3号文件的理解》,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6月20日13卷总第71期
2010年 《债权出资的公司法实践与发展》,载《中外法学》2010年第3期《第一本法律漫画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1月第1版(主编)《论类别股与类别权:基于平衡股东利益的角度》,载《证券导刊》2010年12月号第3卷(下),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2009年 《公司捐赠相关法律问题探讨》,载《公司治理专论》,甘培忠、楼建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008年 《依靠立法减少董事机会主义行为》,载《上海证券报》(9月1日)
《英国2006年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专译著)
《析英国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4期
2007年 “Minimum Share Capital and Creditor Protection: Perspectives under Chinese Company Law”, in “Courts of Justice of Thailand Law Journal”, Aug. Vol.(第一作者)
《公司资本制度和债权人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专著)
《英国公司法:原理与判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专著)
2006年 《公司应收帐款抵押相关法律问题的比较研究》,载《法学》2006年第11期
《应收账款抵押:打开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空间》,载《上海证券报》(6月29日)
《英国非上市公众公司法律制度》,载《上海证券报》(4月14日)
2005年 《英国法律中的浮动抵押制度》,载《金融法苑》2005年第1辑(总第60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