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为天津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

文章来源:天津财经大学时间:2014-12-26 09:27:44

日前,天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科委联合下发《关于批准认定天津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将由天津财经大学牵头组建的“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批准认定为天津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11计划”是“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简称。该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该计划旨在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及科研院所在行业和区域内的科研领军能力。


“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2年9月正式揭牌成立,以“三个三”模式的战略联盟,即三所高校(天津财经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三个科研院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三家政府机构(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对中国金融改革,尤其是对滨海金融改革和区域金融创新进行开拓性研究;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发展思路,形成了一个指数(《天津金融发展指数》)、两本蓝皮书(《天津金融蓝皮书》、《滨海金融蓝皮书》)、三个刊物(《区域金融创新》、《观点与动态》、《滨海金融专报》)、四个创新(聘请一批专家、建立一个机制、研究一批项目、建设一个数据库)的品牌成果,连续2年成功发布“天津金融发展指数”,连续3年出版《天津金融蓝皮书》和《滨海金融蓝皮书》,对天津金融改革和区域发展做出了贡献,逐渐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高地和创新高地。


此次“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天津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不仅是对中心两年来努力建设和积极发展所获得的成绩与科研成果的充分肯定,更反映出中心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经济金融领域研究成果的深远影响。“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将再接再厉,以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发展目标,建设国家一流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