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服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全面展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14年7月同时启动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工作涵盖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1351)艺术和学术学位授权点(1202)工商管理为2009年以后批准的新增学位授权点,按文件要求,参加专项评估工作,须按照各学科的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所出的具体专项评估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截至目前,研究生部已多次组织召开专项评估工作会。
合格评估工作分为2014-2018年的自我评估阶段和2019年的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查阶段。我校于2014年7月起草了《北京服装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对自我评估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包括组织机构、组织形式、评估方式、评估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等。经过数次的讨论完善,最终于2015年3月分别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通过,并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报送至上级单位,向社会公开。我校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将于2016年和2017年分两批完成,2018年为校内所有学位授权点的改进提升和限期整改阶段。
此次评估工作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检查,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实施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具有重要作用。自我校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校领导、二级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学位授权点相关院系应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