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动态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时间:2021-09-09 10:45:28

一、学校简介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二、专业介绍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中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现代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勃罗梭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三、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管理、司法、金融、医学等各个行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培养要求及目标

掌握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学习各种专业相关知识,运用正确的知识指导社会实践。

培养学员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及有关教学和研究机构工作的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