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动态
一、学校简介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二、专业介绍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三、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管理、司法、金融、医学等各个行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学习形式
1.教学安排:开学时间各专业自行通知。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面授学习形式。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学制内共三个学期),学院根据教学培养计划编制课程表,每门课程16-32学时。
2、上课地点:根据课程设置安排在吉林大学校区(或郑州教学中心)。
五、考试安排:
(1)学员参加所有课程学习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科目为培养计划中所有科目,14-16门课程;
(3)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结业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
(5)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需通过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基础医学硕士只要通过国家外语考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