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详情
一、学校简介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二、培养目标
1.掌握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学习各种专业相关知识,运用正确的知识指导社会实践。培养学员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2.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及有关教学和研究机构工作的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管理、司法、金融、医学等各个行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课程安排
五、学习形式
1.教学安排:开学时间各专业自行通知。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面授学习形式。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学制内共三个学期),学院根据教学培养计划编制课程表,每门课程16-32学时。
2、上课地点:根据课程设置安排在吉林大学校区(或郑州教学中心)。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