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年度进展报告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时间:2013-11-22 17:17:08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须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并通知如下:
1、除2013年新批准立项项目之外,其他所有在研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均须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
2、可在近期完成的项目,请抓紧催办完成,并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报送我办;
3、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要在年度进展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申请推迟结题理由,写明推迟后的完成时间,有重要人员变动的也须予以说明,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4、拟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的同时,还须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申报省级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统一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我办,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研究 生 院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