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法学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
一、学校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二、专业介绍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简章一览表
四、课程设置
学 位 课 (不少 于21 学 分)
公 共 课(6 学 分)
第一外国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基础 理 论 课(不少 于4 学 分)
法理学专题
民法总论
民商法专题
国际法专题
刑法专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经济法专题
学 科 基 础 课
中国能源法
国际能源法
资源保护法
环保法总论
民事诉讼法专题
刑事诉讼法专题
国际贸易法专题
国际投资与金融法专题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研究
债权法专题
商法专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学 科 专 业 课
专业英语1
外国能源法
能源监管法
电力法
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
国际商法专题
司法制度专题
证据法专题
环境司法专题
物权法专题
金融法专题
证券法专题
WTO 专题 2
比较民事诉讼法专题
比较刑事诉讼法专题
比较证据法专题
民事执行法研究
知识产权法研究
市场经济安全与政府监管
外国民商法
国际环境法专题
比较环境法研究
非学位课
必修课与必修环节(6 学分)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专题课程/seminar 课程
实践环节(实验、实践)
学术活动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论文中期检查
选 修 课
知识产权法前沿问题研究
公司法研究
法经济学
法学经典文献选读
金融法研究
国际私法前沿研究
房地产法研究
补修课以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应补修三门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 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导师决定。
学分转化: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修班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研修班学员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从取得成绩之日到入学之日三年内的相关课程。学费相应转入。
五、证书颁发:
1.1.研修班证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2.硕士学位证书。取得华北电力大学 研修班证书并通过国家统考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华北电力大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