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科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11月13日,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社科联主办,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的沈阳市社科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马克思主义学院102会议室召开。沈阳市社科联主席王民,市社科联副主席唐丽娟,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曹金萍等出席会议。来自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市委党校和辽宁社会科学院的学者20余人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
专家学者在发言中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在研讨中,大家对《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了充分认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而不能以西方的法治理论为指导,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不能放弃党的领导,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适合中国国情,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的法治道路和法治模式。在讨论中,大家对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讨论,认为推进依法治国要把法治教育纳入依法治国之中,切实开展法治教育,使法治成为人民共同的价值观念,成为人民的一种信仰,形成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
市社科联主席王民在座谈会上讲话,对沈阳市社科界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部署了近期的工作。座谈会由市社科联副主席唐丽娟主持。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房广顺教授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上发言。《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等媒体到会作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