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网上传时间:2018-08-07 09:51:28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一、MPA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新疆大学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新疆大学单独组织;其余3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三、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和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录取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新疆大学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五、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六、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