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学制:2年学费:60000元地区:太原

山西财经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龙城”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为优势和特色,推进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教职工1700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00余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等36人,省级教学名师20人。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1.7万余人,博、硕士研究生4200余人。学校现有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21个教学单位、41个科研机构,拥有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5个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5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创新团队。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大力进行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应用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为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工商管理(学科代码1202)入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转型经济学科群”是以应用经济学为主干学科,以理论经济学为核心学科,多学科参与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

新时代,山西财经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秉承“修德立信、博学求真”的校训和“明礼诚信、艰苦创业”的晋商精神,深刻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建设一流学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实施“十大行动”为主要抓手,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发展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证,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培育特色,增强实力,加强合作,培植文化,提升声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学校振兴崛起跨越发展,努力为山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我校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计划为1586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计划506人,全部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计划1080人(含10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636人,非全日制444人。

(三)当年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

(四)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含推免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及达线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六)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只招收报考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一般在2021年3月或4月份进行。复试办法和细则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一)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其余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二)学习方式

1.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

2.工商管理硕士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4.除上述以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学费标准

我校2021年研究生收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分别进行。

1.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后果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后果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七、相关说明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用人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我校根据国家和省内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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