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会计学学制:2.5年学费:48000元地区:天津
注:
1、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2、“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简称为“专业”。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为“国家线”。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共有14个学院49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226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41人左右。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21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推免生接收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会计(125300)。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会计125300)。
五、报考条件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特别强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对相关填报内容(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正。
(四)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1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五)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7:00外国语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2019年12月23日(周一)8:30-14:30 报考建筑与艺术学院的考生6小时设计科目。
十、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国家线出台后,我校组织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130%,未满13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划定复试范围。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个别专业招生计划存在缺额,则该专业接收考生调剂,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缺额的200%。
初试总分权重和复试总分权重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50%。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联考类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各复试环节采取单项淘汰制,各项复试成绩、复试总分未及格者(满分分值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十一、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为2.5年:会计(125300)
十二、学费
会计(125300)学费为2.4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