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制:3年学费:37500元地区:天津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14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天津大学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连续四轮蝉联榜首)、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按工学门类统计,天津大学进入A类学科的总数位居全国第4位。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1298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5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1243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19年招生计划制的,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20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0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20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生成9位报名号后,表示网报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具体时间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外地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020年在津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往届生需满足天津市《2020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相关要求(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四、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页上公布,复试的笔试科目见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导师团计划,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125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
化工学院 |
所有专业 |
3年 |
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注: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为了更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20年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在我校研招网向社会公布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6、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