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旅游管理学制:3年学费:30000元地区:石家庄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或咨询报考点。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查阅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或咨询报考点。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以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为准,或咨询报考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学制、招生人数、学费标准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1、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学制均为3年。
2、学制若有变动,以国家、省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二)学费标准和招生人数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目前学费标准为:
1.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1)工商管理(MBA)(103人):学费15000元/学年;
(2)工程管理(MEM)(23人):学费总计28000元;
(3)旅游管理(MTA)(18人):学费总计30000元;
(4)法律(法学)(5人):学费总计30000元;
(5)法律(非法学)(10人):学费总计30000元;
(6)公共管理(MPA)(40人):学费总计28000元。
2.以上标准若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标准为准。
(三)住宿情况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按学科、专业进行招生,研究方向的最终确定是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确保在研究生报名、录取阶段(2019年9月--2021年9月)准确、有效。
(四)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会第一时间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