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硕士招生简章

所属专业:机械工程学制:3年学费:24000元地区:成都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79月,学校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学校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工程学、化学两个学科ESI排名位列世界前1%

一、学校全称:

西南石油大学

二、办学类型:

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四、办学地址:

我校研究生均在成都校区。

五、研究方向:

西南石油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机械工程

六、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

(五)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第二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日期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2019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910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请按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就近选择报考点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考点代码:5110),且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确认。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项目管理(125602)须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其他考生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章程,自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学历(学籍)校验审核通过后,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是否需要网上缴纳报名费,以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入学考试

第三条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9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的打印:20191214日至12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下时间均为2019年)

12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1日(下午):外国语

12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22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等。复试内容、时间及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相关信息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九、调剂

第四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录取

第六条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取。

第七条现为或原为定向就业、拟报考定向就业、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录取到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八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十一、学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第九条学制见各专业培养方案。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

十二、学费标准

8000/.

十三、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十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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