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推进本科按专业类(专业)招生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时间:2015-02-04 14:06:18

近日,学校发文公布2015年本科专业招生方案及说明,按8个专业类、34个专业招生,共涉及63个本科招生专业(方向)。招生专业中有8个专业均覆盖两个或以上专业(方向)。多数专业类(专业)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按招生专业类(专业)培养,第4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可在招生专业类(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例如:土木工程学院“土木类”,覆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覆盖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同时指出,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国务院2014年9月公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了考试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高考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已要求高校尽快确定分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从两地试点方案来看,有一个重大变化是将来高考不分文理、不分高校批次,按专业(类)同时投档。同时,结合高校综合改革专题调研情况,按专业类招生是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趋势。高校必须面对考试制度改革,适应并超前思考招生制度改革与人才培养过程。我校公布的新方案,也正是为了适应国家招生制度改革的大背景。


为做好2015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校长赵跃宇、副校长陈收暑期开始启动专题调研,前后三轮分别与各学院院长、教授讨论沟通招生方案,并充分考虑招生方案与教学计划修订有效衔接。校领导在调研过程中重点强调四个方面:一是以《湖南大学章程》为指导,突出“以学生为本”,学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专业、选课程。二是要求学院充分征求教授、专家的意见,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明确按专业类或专业招生方式。三是招生方案与人才培养过程有机结合,增强专业互换性,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四是强调学校须从学生角度、人才培养目标出发,修订教学计划,明确周学时数不大于26学时,并将逐步减少。


各学院经过反复讨论酝酿后,制订招生计划方案,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提交给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意见,形成《湖南大学2015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提交审议稿)》,先后经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校招生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学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过程中,教务处和各学院进一步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15年1月,教务处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并获得通过。


文件还指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以相关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我校艺术专业成绩,学校不单独组织考试。


据悉,与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方案相适应的新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订工作,也接近尾声,已经校外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认证专家及有关行业专家评审,进入最后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阶段,预计在2015年上学期正式公布新版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