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石河子大学时间:2020-04-13 16:21:08


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现就做好自治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将报名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升服务水平。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考试要求和规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报名工作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及时处理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二、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自治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监控督促、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应急处理、发布网报公告信息等有关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各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报名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配备相关设备,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及时汇报有关情况,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三)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及时、完整、准确地上传本校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做好报名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审核考生报名信息,为考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按要求回传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数据库,监控本招生单位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三、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的要求。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了解预报名信息,确保报名工作正常运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认工作

各报考点应及时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做好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

1.确认时间

我区今年硕士研究生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9日。

2.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户口或工作在新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和以下相关材料:

①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③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长期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确认时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名考试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区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六、安全保障

要确保确认工作的安全,各报考点要制定详细的报名和确认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报考点要加强人员和设备的配备,要选择合适的确认场地。选择现场确认的报考点要借助确认时间集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张贴有关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公告,发放诚信考试宣传材料,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等。

七、报考信息报送

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下载、上传有关信息,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保存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信息要做到每天整理和异地备份。

(一)11月11日-13日,报考点将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含考生图像信息)回传至“研招网”中心数据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检查后上报教育部。

(二)11月15日-21日,招生单位下载本单位考生现场确认库、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审查考生学历(学籍)及相关报名信息,编制考生编号。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研招网”中心数据库,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

(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11月23日-25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库。

(五)11月26日-12月2日,报考点上传本考点考场安排库(具体要求后期另行通知)。12月3日-4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检查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

(六)12月14日-23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