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一览

文章来源:武汉工程大学时间:2021-11-06 10:20:02

一、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Wu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教学管理

1.授课模式:各专业学院根据课程学习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计划,采取网络视频教学、课堂讲授以及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授课时间:学制两年,周末或其它业余时间灵活安排,弹性教学,工作学习两不误。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不具备上述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至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但本种研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申硕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三选一)和专业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信息平台选择报考科目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学员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申请还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5门),并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准予结业。各专业的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自资格审查合格起,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上述国家水平考试以及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并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4、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5、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6、通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武汉工程大学光学工程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