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15篇简章)
研究生院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负责研究生教育、硕、博士点申报和建设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研究生院机构职能1、研究生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研究生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考试及复试;研究生录取、注册工作;审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组织管理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2、研究生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制订(修订)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工作的管理及指导;研究生婚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研究生违纪处理;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数据统计及上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维护。3、硕士点建设工作:加强已批准的硕士点建设,积极培养、申报新增硕士点;监督检查各硕士点所属单位制订的硕士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开展已批硕士点的自评工作,并协助硕士点所属单位做好各级学位办安排的评估工作;遴选、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4、博士点申报工作:博士点申报工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和与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申博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上报;会同各有关单位分析、确定博士点的申报方向、学术团队的组建、科研成果使用等方面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为申博服务的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工作。5、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学科结构调整;制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管理规章、政策、预算方案等。6、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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