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篇简章)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九十多年来,法学学科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民主建院,学术立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目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法学学科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
查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