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篇简章)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依托公共管理与法学两个一级学科,于2019年7月正式成立。学院建设秉承明理、善治、崇法、厚德的办学理念,瞄准科学问题和国家战略需求,打造具有公共管理和法学学科特色的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土地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乡村治理等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农业硕士(农村发展)、法律硕士3个专业硕士点。全院拥有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法学和社会工作6个本科专业。其中土地资源管理起源于1956年成立的全国第一个土地规划专业,在全国土地资源管理学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学院现有教职工94人,其中专任教师79人,行政教辅人员15人,教授10人,副教授35人,讲师30人,实验员4人,博导6人,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占9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总量的近一半。教师中有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1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团队1个,省新世纪人才1名。在校本科生1369人,硕士研究生211人。学院教辅单位设置学院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教学管理科、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含MPA教育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农村发展硕士教育中心)、实验中心。基层学术组织共有6个研究中心,包括黑龙江省村镇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土地遥感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土地经济与自然资源研究中心、贫困地区发展研究中心、农业法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近5年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以上;到帐科研经费合计1500余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300万元以上;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0项。主持过并参加过多项国内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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