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篇简章)

自1980年法学专业创立以来,我院始终秉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法治发展”的宗旨,坚守“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学科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科研水平逐步提升,在第三次全国学科评估中成绩位居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第一,在全国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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